Tuesday, 16 December 2014

房屋轉名‧省不得


許小姐來信提問關於房屋轉名的手續,她說,我們姐弟聯名買下來的房屋,即將供完房屋貸款,在口頭上,弟弟已經放棄這間屋子,而且—直以來他只付過少許的費用。 目前,房屋的地契在金融公司,我們曉得房屋割名的印花稅是相當昂貴(我們的屋子市值是70萬令吉)。    

請問:有沒有其他比較低的花費,以便我可以把屋子轉去我的名字?

答:林律師回答許小姐的問題時表示,轉移產業擁有權必須面對割名、支付印花稅,這過程是無法避免的,儘管印花稅的數目不小,但相比產業的價值,比例還是偏小的。 為保障本身在產業的擁有權與利益,支付轉移產業擁有權所需的律師費、印花稅,這些都是必須面對的開銷,畢竟產業的價值遠遠超出所付出的費用,辦好相關手續是最妥善的辦法,避免因小失大。

(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‧產業問診‧文:鄭碧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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