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3 July 2016

联名买屋‧其中一人破产‧该如何处理?

2016.07.03

两个人联名购买房屋,其中一人A先生(贷款者)向银行申请透支便利,可是后来却宣告破产,如今应该如何处理问题?
 
苏先生来信说,两名至亲联名购买一间房屋,贷款25万令吉,其中一方A先生向银行透支25万令吉。不过,B先生并不知情。
 
现在A先生破产了,房屋会受影响吗?B先生要承担所有的贷款和透支吗?

答:黄振原律师指出,这间联名购买的房屋,相信只是由其中一人就是A先生申请贷款,才会出现A先生后来向银行申请透支便利、B先生不知情的问题。

假如B先生也是其中一名贷款者,当A先生向银行申请透支便利时,也需获得B先生的签名同意。

今天,如果是两个人联名购买房屋,银行也会要两个人联名贷款,尽管是其中一人符合资格申请房屋贷款,以免出现类似上述的问题。

现在A先生破产了,可想而知,他是不可能继续偿付银行的房产贷款及后来的透支,在拖欠供款一段时候,银行自然会展开房屋拍卖行动。

由于房屋是A先生与B先生两人共同拥有,当A先生宣告破产后,其一半拥有权将由报穷司接管,虽然另一半拥有权不受影响,但是在偿还银行的房贷分期付款,不可能只是支付半数供款。

如果拖欠银行房屋贷款一段时期,在报穷官批准银行拍卖有关房屋后,银行就可以采取有关行动,为避免房屋被拍卖,房屋持有者B先生也肩负供款责任。坦白说,这是非常无奈的事。

星洲日报‧投资致富‧产业问诊‧文:郑碧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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