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5-15 13:03
楊先生說,他於2013年在雪蘭莪州購買了一間公寓,發展商承諾在2016年3月交屋;可是,房屋工程拖延至今,針對交屋日仍未有定案,整個屋業計劃已經擱置在一邊。
他問道:“身為購屋者,我們能進行哪些努力,同時,是否要繼續償還銀行的房屋貸款利息?”
答:陳锺靈說,我們的管制產業發展商法令,到底有多大的制約作用,沒有人可以具體敘述,法令是存在,但是仍有一些發展商並未遵守法令,履行遲交屋賠償、確保房屋發展不會成廢置計劃。 以這位讀者面對的問題,最好是聯絡多一些購屋者,組成一個居民委員會,大家召集起來,開會討論後,以書面形式向房屋部投訴,反映你們面對的問題,而且要不斷跟進,惟有房屋部能向發展商採取行動。 購屋者若遇上不負責任的發展商,面對產業計劃擱置問題,同時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,在房屋計劃擱置後,最無奈的是必須償還銀行的分期付款或利息,假如拖欠,銀行在追討數次不果後,會向貸款者採取法律行動。
(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‧產業問診‧文:鄭碧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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