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6 January 2015

律師費付了‧首期付了‧屋主反悔不賣了

2016-05-15 13:00
 
“假如購買的是租賃產業,交易必須尋求有關當局的批准,賣方代表律師將負責提出申請,待申請獲批了,才啟動轉手市場買賣產業的交易程序。”
 
艾美莉來信詢問有關購買產業的問題,她說,今年初,她的鄰居珍妮花表示要出售其房產,因為她準備移居澳洲,並且已經在當地購買了一個公寓單位。
 
十多年前,珍妮花開始在澳洲工作,已經適應當地的環境與氣候,因此,不準備回國發展,想要賣掉在本地的產業,其中一間雙層排屋,就在艾美莉家隔兩間的屋子。
 
不過,這不是一間永久地契的房屋,艾美莉已經付了大約5千令吉,作為律師準備買賣合約的費用,以及繳付了屋價的10%作為首期屋款。
 
可是,在農曆新年過後,屋主珍妮花卻說她不想賣了,具體原因並不清楚,根據其他鄰居聽到的消息,珍妮花認為價格賣低了一些,又說她自己的親人也想買。
 
另外,在雙方準備進行買賣時,只是簽署簡單的文件,文件的資料包括:雙方的名字、身份證號碼,表明彼此願意進行買賣。
 
艾美莉說:“已經付了接近6萬令吉的我,應該如何走下一步棋,有甚麼可以解決問題的辦法?”
 
如今,屋主並不在馬來西亞,很難聯絡到她。
 
答: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锺靈說,艾美莉與珍妮花是在轉手市場進行買賣,有關的買賣合約與一手市場的標準合約不一樣,艾美莉能否獲得賠償,就要看合約是否有提到這一點,比方假如賣方不想賣了,在她還未簽署合約,可是買方已簽署合約的情況下,是否需要承擔買方已付的部份律師費等條文。
 
在信中,艾美莉有說到雙方只是簽署簡單文件,並沒有支付購屋訂金,因此,賣方仍未領取任何購屋款,對她來說沒賺沒虧。
 
租賃產業交易 須獲批才啟動程序
 
另外,艾美莉購買的是租賃產業,因此,交易必須尋求有關當局的批准,賣方代表律師將負責提出申請,待申請獲批了,才啟動轉手市場買賣產業的程序。
 
假設向有關當局提出申請,耗時3個月或更長時間獲批,譬如說4個月獲批,然後才開始計算在3個月完成交易,如果順利在3個月完成,意味前後花了7個月的時間,通常6至9個月的時間是常有的現象。
 
艾美莉已付的10%購屋款是在律師手中,等待申請交易獲批了,律師才將10%屋款交給賣方,以艾美莉的情況,她已付的10%購屋款,應該是在律師手中,律師將退回給她這筆款項。
 
假如賣方已簽署買賣合約,並且已領取10%購屋款,如今她不想賣了,按市場行規,她需要加一倍數目賠償買方。
 
由於是租賃產業,假如申請交易仍未獲得批准,意味10%屋款仍在律師手中,因此,律師將退還給她,只是她已付的律師費,是否能獲得退回律師仍未辦妥部份的收費,這就看艾美莉如何與律師洽談。
 
(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‧產業問診‧文:鄭碧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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