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15 May 2016

買地建工廠‧可要求遷電房?

2016-05-03 12:07

巴生的徐先生說,不久前,他在巴生附近地區購買了7塊輕工業地。之前,該地是重工業地,前地主已經把這塊地分割為十多塊輕工業地,有關地段屬永久地契,每塊空地面積在1千820平方呎之間。
 
請問:
  1. 如果我把這塊土地建成一間工廠,這樣做是否非法?
  2. 假如把這間工廠合法化,需要哪些甚麼程序?
  3. 在這7塊土地中,其中一塊末端的土地建有一間國能電房,佔地15尺x70尺,這電房之前是供應大工廠所需的電能。可是,這電房霸佔了我的半塊土地,我能採取甚麼行動?可否要求國能將這個電房搬走?
  4. 國能在前地主的空地上建電房,該公司是否已和前地主簽了甚麼協議?假設國能與前地主真的有簽協議書,這是該公司與前地主之間的協議。
請問前地主簽署的協議書,對我是否還有效?


答:徐先生購買的輕工業土地,在地契上有說明可以作為重工業、輕工業或商業用途。
 
 
陳鍾靈說,如果你準備將7塊輕工業地建成一間工廠,首先需向地方政府瞭解是否可行。如果可以,也要瞭解有關的條件與規定。
 
當地方政府同意後,接下來是請來建築師繪圖,然後再呈給地方政府尋求相關部門的批准。
 
另外,假如當初的平面圖有特別說明撥出土地給國能做電房用途,地主反對搬遷的基礎不強。
 
國能是否與前地主簽署協議,在其中半塊土地上建電房,徐先生可以向前地主瞭解清楚,因為我們也不曉得之前是哪一個業主或地主提出電供申請。
 
電房的存在,是否可在日後為業主帶來便利,並做為工廠能源供應的來源,這一點住在附近的徐先生可能比較清楚。
 
徐先生如有其他疑慮,應該親自向地方政府進一步瞭解,嘗試從地方政府、國家能源公司瞭解更多的詳情。

( 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‧產業問診‧文:鄭碧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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