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21 May 2016

房子無法准時完工‧可取消買賣合約拿回錢嗎?

簡稱YSB的讀者來信指出:“我在2013年12月買了房子,合約說2016年12月可以建好房屋,該棟產業大廈將興建20層的房產單位,現在只建到第12層,而且只是興建主要建築架構、還未鋪上紅磚和安裝門窗,發展商最近才向銀行領了第二次購屋款。

他說:“我擔心購買的第一間房屋沒能按時建好,購屋資金被套住,可是已沒錢購買第二間屋子。”

請問:
1.  我應該怎麼做,聽說如果和發展商協商,應該可以領回購屋款,以及取消房屋買賣合約。

2.  要不然我們選擇等待,如果發展商在2016年12月沒有跑掉,我們應該怎麼做?

3.  如果發展商跑掉了,我們又可以怎麼做?



答:
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锺靈說,在一般情況下,假如購屋者已簽署買賣合約,除非是購屋者申請房產貸款不獲批,否則,不可能隨意取消房屋買賣合約。

YSB讀者信中提及聽說如果和發展商協商,應該可以退回購屋款項,以及取消房屋買賣合約,假如果真如此,這位讀者可以嘗試,包括瞭解可以取回多少個百分比的購屋退款。

在這段期間,假設YSB讀者很肯定發展商會延遲交屋,或是最壞的情況將產業計劃擱置一邊,可以連同其他購屋者向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反映,包括建立新檔,以方便和該部瞭解最新進展。

根據房屋發展法令,發展商每隔一段時間,必須向房屋與地方政府部報備建屋進展,如果發展商有這樣做,他跑掉的幾率應該不大。

假設發展商到了2016年12月仍在運作,可是,該項房產計劃未建好,這意味他將會延遲交屋給購屋者,等到發展商交屋給購屋者,到時購屋者可以向發展商提出遲交屋索賠。

還有,在這段期間,購屋者可以密切跟進建屋的進展,若發現將會有意想不到的問題發生,可以儘快向有關政府部門投報,以便他們可以採取相關措施避免問題發生,才不會拖累購屋者。

(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‧產業問診‧文:鄭碧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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