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6-12 13:04
吳先生來信提出三個關於買賣產業、分層地契的問題。
他說,2013年9月,他購買了位於巴生武吉丁宜的5層樓公寓,建築面積大約800平方尺,售價18萬令吉,假如沒有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,預料近期內可以完工。
吳先生是以現金購買該公寓,發展商是一家上市產業公司的子公司,他有聽說過現金買家的產業,可能會被無良的發展商抵押給銀行或轉賣,因為現金購買產業的買家少了貸款銀行的“保護網”。
有鑒於此,他詢問了發展商關於該公寓坐落的土地,是否抵押給銀行的問題,發展商的答案是:他們沒有欠任何銀行貸款,土地是完全屬於發展商的。
雖然發展商沒欠銀行貸款,不過,假如發展商需要資金,他還是可以轉賣那塊地。請問:“我能做些甚麼努力來保護我的權利?我可以要求發展商可以給我保證信、解押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嗎?”
第二個問題:他有一個已付清銀行貸款的公寓,位於白沙羅地區,發展商於2006年交屋,至今已快10年,可是,分層地契一事未有進展。
請問:有關當局是否有規定發展商必須申請分層地契?假如有,最遲是幾時?幾年前我曾詢問過公寓的管理公司,答案是正在進行中,但至今還沒任何消息。
第三個問題:假如在領取分層地契之前脫售公寓,買方有權從賣價扣除申請分層地契的費用嗎?
答: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鍾靈說,吳先生在信中提及現金購買產業的買主少了貸款銀行的“保護網”,這是沒有錯的說法。
銀行會要求保證信作保障
一般來說,領取銀行貸款購買產業的買家,銀行會向發展商提出保證信的要求,以保障銀行本身的利益,至於以現金購買產業的買家,嚴格來說,就缺乏這方面的保障。
吳先生所購買的5層樓公寓,發展商表明其土地沒有抵押給銀行,如果是規模較大的產業公司,或者擁有強大的母公司為後盾,照理來說,應該不大可能會發生問題。
另外,假如以現金購買已有個別地契或分層地契的產業,買家就不會有這方面的顧慮,因為在市場上,的確有發生過發展商將產業所在位置的土地抵押給銀行,領取大筆款項進行產業發展計劃,可是,過後卻沒有履行還款義務,導致土地權出現爭議。
提到分層地契的問題,根據1985年分層地契法令,發展商在移交新屋鎖匙給購屋者的6個月內,就應該開始處理轉移分層地契的申請。
不過,許多時候發展商並沒有或無法辦到這一點,原因有不少,個別發展商面對的問題也不一樣,無法在這裡一一敘述。
購屋者應不時跟進
購屋者本身其實可以、或者說應該不時跟進,最好是每半年、不是每幾年才詢問,避免發展商收盤了,情況將會比較複雜,到時就更加麻煩處理。
(星洲日報/投資致富‧產業問診‧文:鄭碧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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