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18 June 2016

能否半途终止买卖产业?

2016.06.12
 
李小姐在雪兰莪州购买一个普通公寓单位,她是在2013年3月购买,按照买卖合约,双方签署合约後的36个月内,发展商必须交屋给购屋者,就是不超过2016年3月,可是至今仍未有消息。

她有向银行申请贷款,其贷款银行根据产业的价格,以及建筑工程的进展支付了屋价的80%。
 
在这期间,她与其他购屋者曾经向房屋部执法组投诉,後者表示已经和发展商接洽,发展商承诺将在近期内作出回应。
 
另外,她在信中提出以下问题:
1.我能否终止这项产业的买卖?
2.假如可以,能否取得所付的订金?
3.还需要等待多久的时间?
4.这项产业会否演变成搁置计划?
5.如果会,是否意味我必须偿还银行已付的贷款?
 
答:在标准的买卖合约,没有条例赋予购屋者半途终止产业买卖的权利,房屋在兴建途中,也不可能脱售。
 
在等待房屋完工期间,可以做出的努力,这位读者已做了,要等多久才有结果,就看购屋者如何跟进,以及发展商是否积极看待建屋工程。
 
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锺灵指出,惟有等到发展商交屋後,购屋者计算了迟交屋的天数,然後才向发展商提出迟交屋索偿要求。
 
另外,来信提及至今她和银行交给发展商的屋款已经达80%,最後的20%是房屋完工後才由银行支付,像这样的情形,房屋已完成绝大部份建筑工程,最後是否演变为搁置计划,按说可能性不大,但凡事有万一,如果发展商能尽早解决问题并即时交屋,这样会比较妥当。
 
如果不幸演变为搁置计划,购屋者仍需偿还银行已付给发展商的房屋贷款及相关利息。
        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