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19 June 2016

投标拍卖房产问题多

2016.06.19

署名心慧的读者表示购买拍卖公寓面对一些问题。
 
今年3月,她成功标获一间公开拍卖的公寓,付了10%首期钱,以及签署相关文件。
 
她指出:“当我取得相关文件后,就委托一名律师草拟合约,在进行过程遇到一些问题。”
 
律师告诉她前业主拖欠发展商不少管理与维修费,以及其他相关费用,在这之前,她未被告知要支付这些费用,感觉被骗,请问该怎么办?
 
另外,她在信中也提出以下问题:
1)请问私人冻结令有什么用途?
 
2)如果前业主针对有关产业做了私人冻结令,是否就没办法解决问题?
 
3)假如不偿还以上费用,而发展商迟迟不发出批准交易的信件,请问拿回10%首期钱的机会大吗?
 
答:
投标购买拍卖房屋的消费者,事先应查问前业主是否拖欠发展商大笔管理服务费;假如有拖欠,应该先谈好由银行承担;若银行表示同意,再通过白纸黑字写清楚才投标,如果无法达致协议,应该再三考虑。
 
黄振原律师说,私人冻结令的作用是冻结有关地段的买卖,假如产业单位仍在总地契,发展商一般不批准冻结,只要是有关单位没有被冻结,买卖照样可以进行。
 
另外,假如不准备偿付前业主拖欠的费用,发展商当然不会发出批准交易的信件,过了预定期限,10%首期钱将被没收,除非通过律师尝试提出延长交易期限。
 
还有可通过律师与银行、发展商洽谈,尝试努力争取豁免买者缴付有关的费用,或者减半之类的安排,虽然说成功投标获得拍卖单位者本身大意、或缺乏购屋经验,但完全由买者承担,相信多数人会认为不合理。

(星洲日报/投资致富.产业问诊.文:郑碧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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